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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 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
海巡署今天表示,媒體報導有關無人機採購案議題,此案皆採公開招標、以最有利標決標辦理,符合政府扶植國產化政策,兼顧海巡任務需求,目前進度正常會依法、依約辦理。
媒體報導,海巡署「岸海監偵遙控無人機試辦計畫」案,無人機產地是拉脫維亞(Latvia)(歐盟),未有得標廠商聲稱與美國無人機廠商合作蹤影,質疑是否有要求參與競標廠商要有技轉到台灣生產規範,而非僅授權在台組裝生產。
對此,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以新聞資料表示,報導提到無人機採購案是狠甩國產化一記耳光等內容,與事實不符。
海巡署解釋,有關「114年岸海監偵遙控無人機採購案」是依政府採購法規定,在去年11月6日辦理招標公告、12月2日公開招標,符合資格審查廠商,透過概念性驗測,驗證未來交付無人機圖傳、導控、時速等履約能力,以供後續評選參據。
海巡署表示,此案去年12月19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議,評比結果採序位法,由台灣彩光科技公司排序第一,同年12月30日辦理決標公告。
海巡署表示,此案符合政府扶植國產化政策,兼顧海巡任務需求,正依契約規定,管制廠商履約事宜,目前進度正常,一切均依法、依約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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