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dn 陽光行動 廢電池海嘯來襲

廢電池妥善回收難 專家促恩威並施

政府對回收車輛廢鋰電池,目前要求製造及進口商須繳每公斤卅九元回收處理基金,作為日後處理之用,基金累積達廿二億元,對迎面而來的廢電池海嘯看似有所準備,實際執行面疏漏不少,地方政府呼籲中央盡速建立跨部會整合平台,才能建立完整的回收管理機制。

元智大學化材系教授洪逸明舉例,歐盟二○三○年將強制回收車用廢鋰電池,大型電池模組須比照汽車引擎建立序號追蹤完整流向,但國內尚無類似要求。

針對電池進口商或製造商須繳交每公斤卅九元回收處理基金,洪逸明認為,業者繳錢給政府,但不保證廢電池最終能被妥善回收;當電池被違法丟棄時,就算業者先繳了錢,這筆錢卻沒用掉,並未達到回收效果。這好比到賣場回收酒瓶可拿到兩元,酒商也先繳了回收處理費,但多數人仍隨意丟棄酒瓶,回收效果就不如預期的制度設計。

他認為,要有效回收廢電池須恩威並施,除要求業者達成限期回收率(如十年內要回收八成以上)外,未達標須受罰,超標則有獎勵,才能驅動積極回收。

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出,環境部雖訂定回收貯存規範,但車用鋰電池多數隨車輛回收,而廢車回收標準卻未提及電池怎麼處理;其次,廢電池流向與數量難以掌握,加上事權橫跨環境部、經濟部、交通部等部會,制度有待整合。而淘汰的車用電池應區分是否具備二次利用價值,或直接進入廢棄處理程序。

成運汽車總經理吳忠錫主張汰換的車用電池仍有一定效能,可轉作儲能電池使用,因應未來五年廢電池將爆炸性成長,政府要善用這些資源,並建立完整的回收產業鏈,以免演變成環境災難。
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,車用鋰電池回收基金用於補貼末端業者回收處理的費用,累積廿二億元,多數仍未使用,可因應未來八至十年大量汰換的處理需求;前年七月開放業者自建循環鏈,已有二家業者提交計畫書。

循環署基管會副執行秘書翁文穎說,廢電池處理成本因電池類型而異,磷酸鋰鐵電池只含鋰,鋰三元電池則有鈷、鎳等貴金屬,須經多道程序,處理成本較高,平均每公斤五十至一百元,目前費率卅九元偏低,是避免企業負擔過重,未來將依狀況調整。

至於廢鋰電池轉作儲能再利用,循環署表示,主要考量淘汰電池因劣化或碰撞破損具安全風險,儲能利用並非現階段考慮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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