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保法修正只是討好?野保團體質疑:不植晶片、放養管不到 提高罰則淪為形式
行政院會7日拍板通過動保法修正草案,提高棄養、虐待罰則,不過動保、野保團體、學者都不埋單。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批評,這只是一個「討好」的修法,對於是否能藉此落實飼主責任存疑;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也持保留態度,他表示,實務上僅6到7成落實寵物登記,顯示罰則未必等同有效管理。
「不反對提高罰則,但罰不罰得到?」何宗勳指出,現在飼主放養、棄養行為很容易,然而動物保護檢查員人力有限,邊陲教外地區放養根本管不到。就像未絕育、未繫繩雖有罰則,但多只是勸導,並不開罰。
他認為,近年動保意識發展太快,法律有在修,但都擺在提高罰則,這也不過是找幾個替死鬼罰得比較重,最重要的還是得回歸基層飼主責任教育,應把動保議題社區化,再透過跨部會橫向連結建構動物保護網,比如村里長較熟悉在地,能深入社區角落知道哪裡有棄養、虐待行為。
李宗宸表示,肯定此次修法強化源頭的晶片管理措施,不過對於提高罰則,持保留態度。
他指出,現行對未替寵物植入晶片已設有罰則,但實務上僅有6至7成有落實寵物登記,顯示罰則未必等同有效管理,若動物未植入晶片,即使訂有棄養罰則,也難以實際執行。
李宗宸也批評,政府長期放任遊蕩動物問題惡化,且從多起案件可見,持續餵食正是遊蕩犬貓反覆進入生態熱區與衝突熱區的主因。然而此次修法未納入「衝突管理」,形同忽視近年瀕危野生動物屢遭遊蕩動物攻擊的案例,人犬衝突事件亦呈逐年上升趨勢。他主張應針對衝突熱區,明確立法禁止餵食行為,才能真正落實從源頭管理。
台大獸醫專業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李淑慧也認為,比起重罰,提升民眾的動保觀念也該並行,像自己個人不支持餵養流浪動物的行為,或許在動保法能有更好的規範,或政府需要加強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