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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爆女友把部隊寢室當砲房…辯稱陌路卸責 沒想到撥打手機卻響了
劉姓女子與自願役女友分手後,匿名在臉書社群PO文,指控前女友將部隊寢室當砲房、男女通吃,並公布其個資而挨告,劉女辯不認識對方,經檢察事務官撥打其手機卻當場響起露餡,上了法庭改稱認識對方,但並未PO文,法官認事證明確,認劉女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5月。
檢方起訴,劉女與女友分手後,於前年1月底在臉書4社團匿名PO文,擅自將其姓名、軍種、照片等個人資料,公布在社團上,指控前女友在營區內淫亂、將寢室視為砲房、男女通吃等涉隱私的內容,貶抑前女友人格評價而損害其名譽。前女友經親友轉告後提告。
劉女於警詢、偵查及準備程序時,均否認犯行,且一再表示她不認識、並未見過對方。直至前女友於偵訊時,陳述劉女手機門號,經檢察事務官當庭撥打,劉女手機當場響起才露餡。
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,劉女雖否認貼文,但根據前女友提出與劉女之間LINE對話紀錄,自承其大頭貼照片是她本人,比對其傳送最後一則訊息時間,與其貼文文字內容所述時間,不但先後時序吻合,內容也一脈相承,認劉女與前女友對話後,對其回應大感不滿,於對話結束後,立即發布貼文。
同時,比對貼文內張貼對話紀錄截圖,與前女友提出LINE對話紀錄相符,足以佐證刊載貼文者為劉女無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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