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記
幼時不像現在有許多科技玩具,靜態娛樂主要是看書。故事書看多了,我有時也會想創作。不過,真正出版一本故事書,還要大約半世紀。
說故事的方法很多。在這些詩裡,呈現的方式最讓我再三修改,我嘗試以不同方法說每個故事。如何完整地表達內容,且是以耐讀,甚或有趣,的方式呈現,始終都很困難。
何況,這是給大人讀的故事書,它畢竟和童詩集不同。
有些詩的故事性明顯,有些相對隱晦。〈關於雜草的幾個事實〉由十二首短詩串聯,可視其為同一人在不同日子寫下的筆記,或能理出情節;〈除草工人雜感〉兩首也是如此,但較接近內在獨白或心念的流轉;〈通勤列車和我〉可以當做某種非正統的極破碎的回憶錄;〈超級英雄〉中的「我」個性鮮明,頗為搶戲,則似乎變成了故事主角。
與形式一樣,這些詩的內容都是一時一地的產物。一時一地不必然窄促,也可以是幾年、三五個地方,但從較高處俯瞰,大概也就是一點。我會這樣說,是想提醒讀者:沒有一首詩可以涵蓋一切,成為終極的結論。
「我寫了一本故事書!」這個想法讓我快樂,就像終於實現一樁多年的心願。生命無常,又有許多惱人的事,但閱讀和寫作總是可以提供整補和療癒。我想我還是幸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