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期豪宅虐殺太凶殘...檢察官當庭看畫面也哽咽 求處最重無期徒刑
台中地院連續5天審理七期豪宅虐殺案,劉姓主嫌與同夥以「十大酷刑」虐死許姓男子,畫面拍下許被榔頭猛砸哀嚎,大喊好幾聲「救命!」對方仍不停手,檢察官今提示畫面不禁哽咽,直言死者死前歷經極大恐慌,痛斥凶嫌泯滅人性,對劉求處無期徒刑,2共犯求12年6月至14年3月。
檢方起訴指出,劉姓主嫌(32歲)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債務糾紛,前年10月18日在七期豪宅與劉姓友人(37歲)、石姓員工(19歲)及林姓少年,拿球棒、榔頭及尖刀攻擊,還逼用毒品、持老虎鉗拔牙虐死許;劉也遭起底,竟是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警友站的副站長,案發後警方予以除名。
中院今上午量刑辯論,公訴檢察官殷節指出,劉男經精神鑑定,其案發時精神、心智正常,也和毒品濫用無關,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,且劉等人長時間拘禁、以虐取樂,手段凶殘至極無人性,把許姓死者當成待宰牲畜毫無尊嚴。
檢方再次當庭提示劉等自行錄下的凌虐過程,其中1段劉等拿球棒、榔頭在陽台痛毆許男時,許被砸到膝蓋痛的慘叫、哀嚎,聲聲大喊「救命!」「救命啊!」但眾人絲毫不停手。
殷節不禁哽咽直言,這段畫面讓檢察官無法忘卻,可見死者生前承受巨大痛苦、精神恐慌,頻頻喊救命表達想活下的希望,卻沒有人停手,實在令人鼻酸。
殷就其他量刑因子分析時提到,劉男犯後向民間救護人員自稱是「警方人員」,又謊稱許男自殘,並和同夥清理現場、串滅證,還製造假證據,種種手段惡劣至極。
且劉男從事不法賭博,以月租8萬元住在七期市政路豪宅,平時開豪車、叫傳播小姐,卻至今不願賠償被害家屬,案發至今逾1年,劉才在前天1月7日提出要「抄佛經」,痛批他非真心悔悟,根本是算計求減刑才使用的廉價、不真誠手段。
檢方經綜合相關量刑因子、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,具體向國民法庭求刑,建議判處劉姓主嫌無期徒刑、劉姓男子12年6月至13年9月徒刑,石男13年至14年3月。
台中地院合議庭預計今下午評議後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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